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满都拉隶属于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,位于苏尼特左旗中部,旗人民政府所在地,是全旗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,全镇,其中城镇所在地面积为288平方公里。满都拉镇,2005年底与原贝勒镇合并,成为全旗最大的集城镇、牧区工作为一体的中心镇。位于苏尼特左旗中部,旗人民政府所在地。镇党委、政府办公楼院位于满都拉大街北面,占地面积6300平方米。共辖8个嘎查、4个社区居委会(白音哈拉图嘎查、奈日木德勒嘎查、萨如拉塔拉嘎查、乌兰格日勒嘎查、白音温都尔嘎查、白彦淖尔嘎查、白音杭盖嘎查、达罕锡力嘎查,达日罕社区居委会、恩格尔社区居委会、宝力格社区居委会、树盖图社区居委会)和一个以移民户为主的奶牛养殖小区(原昌图锡勒苏木所在地)。